河南伟兴律师事务所是刘中伟律师创办并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法律机构。
本所王永玉等律师的教育背景均系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分别毕业于河南农业大学;郑州大学等著名高等法学院校,业务范围:刑事、民商、行政、公司企业、金融证券、房地产、建筑工程多领域的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本所出资购买了位于新乡市繁华地段的现代化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一流,配备有局域网及宽带互联网在内的各种现代化通讯,每位律师均配备笔记本电脑,业务档案实行微机化管理,使我所律师得以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本所律师现担任多家政府机构、金融企业、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刘中伟律师成功办理了轰动全国的“郑州皇家一号”案件以及“偷葱杀人案”和“卫辉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省内外有重要影响的案件。
本所宗旨“做专家律师、建精品律所”是本所重要的办所理念。全体律师将始终以勤勉尽责的执业准则和律师的法律专业优势,最大限度地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体现社会正义与法律尊严。
本所建立了相应的学习例会制度和疑难复杂案件研讨制度。“勤勉务实、优质高效”是本所一贯秉承的执业宗旨,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是我们坚定不移的追求目标。我们将以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卓越的智慧、独特的资源,为我们的当事人防范、控制、化解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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