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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校园霸凌 法治教育先行│河南普建 律师事务所开展普法讲座进校园活动

上传时间 : 2024.04.10 作者 : 来源 : 浏览数 : 147次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培养学生遵纪守法意识,树立“知法、遵法、维法”的正确价值观,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自我约束力,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更好地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共同构建和谐的校园环境。近日,河南普建律师事务所积极响应市律协号召,组织我所律师来到新乡市第二十六中学、新乡市凤泉区东张门小学、新乡市团结大道小学、新乡市西张门社区、新乡市凤泉区大块第一小学开展以“预防校园霸凌,法治教育先行”为主题的普法讲座进校园活动。

新乡市第二十六中学的教室里,王文静律师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以幽默的语言引导孩子们正确看待校园霸凌现象,学会正确处理身边的棘手问题,教学生们如何防范校园欺凌,对校园暴力坚决说“不”。

问答环节中,王文静律师学生和家长进行了互动,解决了许多困惑,教会他们不管是在校园还是社会都应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解决问题。

东张门小学的教室里,刘浩律师以同学们更感兴趣的方式开展讲座,他通过预防校园暴力的卡通图片及动画小视频生动演示相关案例,讲解刑事责任年龄、校园暴力的几种主要行为表现以及可能涉及的罪名等内容。在提升学生们法治意识的基础上,希望同学们不做欺凌别人的人,也不做被人欺凌的人。刘浩律师强调要牢记“四要四不要原则”即“遇事要冷静,不要蛮干;遇事要勇敢,不要懦弱;遇事要理智,不要盲从;遇事要宽容,不要记仇”。

吕广勇律师来到团结大道小学和西张门社区,以详实的案例、朴实的语言给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他首先教育学生要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要学会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规则,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然后向同学们深入地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内容,教育学生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等知识。

在西张门社区,吕广勇律师通过日常生活中的案例,为同学们重点讲解了如何进行自我保护的要点和防范措施,教育同学们如何知法、守法,如何应用法律去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范岩岩律师走进新乡市凤泉区大块第一小学,以生动鲜活的案例,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特点生动地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定义和表现、欺凌者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遇到校园欺凌应如何应对。告诫同学们要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避免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抵制校园欺凌。

范岩岩律师还针对性地讲授了交通出行安全、防范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网络电信诈骗、网络贷款、禁毒等内容。教育引导学生要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牢固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校园是“蓝天”是“净土”,是青少年良好生长的根基,防治校园霸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河南普建律师事务所将继续践行社会责任,汇聚全所力量,将法治的阳光播撒到校园,为给青少年创造良好的成长和学习环境,贡献法律力量。

来源:河南普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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