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业务学习是提高业务能力的有效途径,集体学习是我所的传统文化,通过集体学习的方式,每位律师将自己的执业经验、办案技巧、和当事人的沟通方式、对法律法规的运用等分享给大家,从而弥补部分经验不足的效果。
2016年11月12日,我所律师照常举行集体学习交流会,本次会议由律所吴伟主任、郭建华律师主持,这次会议的主题为“岗前培训,礼仪的重要性”,该主题为郭建华律师从自己多年的执业过程中,总结出的办案经验,这对刚踏入律师行业的年轻律师尤其重要。
郭律师分享的执业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办案过程中与当事人的礼仪
首先,对于接待不同的当事人,要做到因人而异区别对待。对于青年律师或者刚入职的年轻律师,我们无法选择当事人,因此会遇到不同职业、不同生活背景的当事人。所以,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运用适合当事人的方式和他进行交流、沟通,比如,遇到一些社会底层的工农群众的接待,你就不能和他高谈阔论的讲国家政治,高层动态等事实,因为这只能你们的的沟通变得不畅通。
其次,规范用语,让当事人接受法言法语。随着案件的进展,自己的当时人就会逐步的了解法律程序,了解法律规定。因此,这时候我们作为律师就更应该把自己的专业水平展示给当事人。正如吴主任在会上所讲,我们作为律师,专业水平一定要凌驾于当事人之上,不能让当事人觉得,这个律师也不过如此嘛!在整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我们律师一定要作为这场战斗的统帅,这样才能让案件最终达到理想的效果。如果一味的听当事人的指挥,最后也会使案件偏离目标。
二、在庭审中的礼仪
第一,准时出庭。准时出庭,无论对于法官,还是对于当时人,都觉得这个律师比较敬业。第二,开庭时注意一些细节。包括打招呼、发言、坐姿、眼神等各种细节,都能展现出律师的魅力所在,因此不能放过任何细节。
三、在办案过程中,与公检法人员之间的礼仪
首先,作为律师,同为法律人,要展现出不卑不亢的姿态。律师是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一些办案机关的人员可能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该如何作为时,却不作为或者不积极作为,这会导致案件不能顺利的进展。此时,一定要趁着冷静,不要和办案人员发生过激的争执。理性的和他们交流,做到以理服人。
会议结束时,律所吴伟主任鼓励鼓励年轻律师要敢于创新、不断加强学习,时刻保持律师礼仪与律师专业水平的良好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