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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加强基层支部建设 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上传时间 : 2010.01.07 作者 : 来源 : 浏览数 : 1323次

恒升律师事务所是2005年4月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专职律师20人,其中党员律师7人,入党积极分子2人。

建所伊始,律师事务所及时向上级党委申请并经批准,成立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为律师事务所的“政治核心”。党支部本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积极培养、慎重发展”的方针,三年来共发展新党员3人,转正1人,预备党员2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人,为党支部注入了新鲜血液及活力。

几年来,所党支部本着抓党员、带队伍、创业绩、争一流的指导思想,遵循“勤勉尽责、恪守诚信、优质服务、一心为民”的执业宗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模范带头作用,得到了上级党委的充分肯定。2007年、2008年度连续两年被市局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2009年2月份被新乡市委评为“全市五好基层党组织”。

如何搞好党支部建设?怎样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律师行业尤其是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面临的重大课题。恒升律师所支部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实践和探索:

一、确立党支部为律师事务所的政治领导核心

我所党支部成员都是合伙人,成立之初,所党支部就合伙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是虚设还是成为律师所的领导核心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党支部必须成为律师事务所的领导核心,才能真正实现党对律师工作的统领,有效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律师工作的政治方向;才能促进律师个人及律师事务所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律师代理案件加强指导、严格监督、把好政治关。对律师代理的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坚持登记上报、集体研究审查案件和律师的代理或辩护意见等制度,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精湛的优秀律师承办案件,指导律师站稳政治立场,依法辩护、依法代理,跟踪监督了解掌握案件的进程,努力实现代理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三统一。

2、指导律师尽职尽责,全心全意地办好农民工维权、老年人维权、妇女儿童维权、残疾人维权等弱势群体委托的案件,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

3、参与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业务拓展、事业发展等重大事项的研究。

4、将作风正派、原则性强、有干事创业精神、热心从事党务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党员律师同志推选为支部书记,主抓律师事务所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

二、注重党员律师的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素质。

党支部将律师的政治思想教育作为支部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支部成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专人负责,制定教育学习计划,坚持督促落实。在工作中,注重教育引导律师讲政治,明确在执业过程中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保持头脑清醒,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鉴别力。引导律师自觉把个人事业及律师事务所发展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把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实现个人价值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步紧密联系在一起,坚定不移地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在学习内容上突出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毛泽东同志的有关论著、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点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员律师如何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律师工作中如何发挥模范作用、律师工作如何践行科学发展观”等专题讨论,批判少数律师思想中的“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引导律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以实际行动维护律师良好社会形象,

严格制定支部学习制度,抓好政治学习制度的落实。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实际状况,每周星期六上午为律师事务所“法定学习日”,常年坚持,雷打不动。在党员律师从不缺课,特别是政治学习的模范表率影响下,形成了全所律师都能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关心国家政治大事,注重提高政治素质的良好学习氛围。

三、建立健全支部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了党员政治学习制度。规定每周的星期六上午为政治学习日,常年坚持,雷打不动。

2、建立健全了定期民主生活会,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通过民主生活会的形式,使党员之间相互交流工作,交流思想,交流学习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

3、建立健全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通过党内外群众评议,激励党员律师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建立健全了党的组织生活即“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过这一制度及时向党员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党员律师的党性观念。

5、建立健全了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加强党员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使党员律师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疾苦,不断增强党员的群众观念。

6、建立了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制度。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加深了党员与支部、下级与上级之间的了解和交流

7、建立健全了党内生活记录资料归档制度,便于检查和总结。

四、注重社会效益,展示党员律师。

在党支部的倡议下,律师事务所坚持每月组织律师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宣传法律、解答咨询、提供法律服务的义务活动,提高了律师事务所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今年元月份的一天,牧野区一位姓于的妇女,抱着不满三岁的孩子,哭哭啼啼来到我所,诉说了她十年的“苦衷”。早在她17岁的时候与一男子相爱而同居,后生一男孩,因孩子抚养问题发生矛盾,三年来不知找过多少部门要求解决,但均以非法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而被拒之门外。孩子无人抚养,生活没有着落,无奈请求律师给予帮助。党员律师王法兴接待了她,向她宣讲了我国《婚姻法》及其有关规定,指出“同居”是非法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非婚生子女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于是,王律师先后八次找对方当事人做工作进行调解,终于达成了抚养子女协议书。解决了子女抚养问题后,为了理顺于某的婚姻关系,王律师不辞劳苦,利用节假日时间,奔波于当事人之间,向他们讲解了非法同居的危害,最后,终于说服了双方,愿意重归于好,并以王律师为见证人,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使一起非法同居关系转变为合法夫妻关系。这件事情虽然平凡,但是,此事得以圆满解决,并非一日之功,在这起事件中,饱含着律师维护法律的责任和一心服务于民的辛勤和汗水。

赵天成老大爷今年68岁,早年丧妻,有一半痴呆儿子,家里的生活靠全傻儿子打零工的收入度日。其子在新乡市一家饭店打工时,不慎被绞肉机绞断了手指,为了给儿子治伤,老人变卖了家中仅有的几件家具,但儿子的伤情不见好转。老人去找饭店老板,饭店老板非但不管,还说了一些不近人情的语言,无奈来到我所请求律师帮助。党员律师马利东得知情况后,决定免费代理给予法律援助。办理委托手续后,马律师随即带领助手立即展开工作,经过现场勘察、确认责任、宣讲法律,饭店老板勉强拿出了1000元的治疗费用。谁知,由于病情恶化,需要住院进行手术,否则有残废的可能,但是,手术费用需要5000元,这可吓坏了饭店老板,老板拒不支付手术费用。为了不失去治疗时机,保证赵老汉儿子的手不致残废,马利东律师慷慨解囊,主动拿出3000元钱垫付了手术费用。一方面为老汉的儿子治疗,一方面代其诉至法院,经过5个多月的努力工作,经法院调解,医疗费用全部由饭店老板支付。结案当天,赵老汉领着儿子来到我所,拉着马利东律师的手说:你们真是“雷锋式的好律师”啊!

常言说:“雁不领不飞,羊无头不走”。在党员的影响下,非党员律师也不甘示弱。某社区有一位张老太太,已年过七旬,年老体弱,膝下三子,均已成家,三个儿子互相推诿,对老人不尽其赡养义务,留下老人孤苦伶仃,无人照料。无奈之下,老人来到我所请求法律帮助。张桢律师是入党积极分子,他主动接待了老人,问清了情况,当即到老人儿子的住处,对其三个儿子逐个做工作,张律师向他们指出了不赡养老人的危害,宣讲了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张律师多次的努力工作,老人的三个儿子认识到了各自的过错,表示坚决悔改。在此基础上,张律师帮助他们起草了《赡养协议》,由其轮流值班伺候和赡养老人。老大值班的当天,老太太让儿子用三轮车带着她来到我所,拉着张律师的手久久不放,淌着热泪激动的说:“谢谢你,好律师!”

五、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模范作用,为“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大局提供服务

所党支部及党员律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作为律师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参加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接待,为党委政府解决疑难案件提供正确的法律意见,

新乡县某村村委会与村民周某在1988年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限30年。1998年因发生纠纷拒交承包费,至2008年已10年未交承包费。10年来,村民为之多次到县、乡政府上访,但都未能解决。党员律师王法兴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了产生纠纷的原因和经过,一方面,根据法律规定建议村委会书面通知周某终止承包合同,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找周某进行调解。后因周某提出无理要求,王律师代理村委会依照我国法律之规定将周诉至法院。在审理期间,被告以暴力对王律师进行威胁,企图阻止律师出庭诉讼,但是,为了维护集体利益不受侵害,王律师没有退缩。开庭时,他以大量的证据充分证明了被告为了个人私利,于法律、于村民利益而不顾的违约事实,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法院采纳了王律师的意见,判准村委会的请求,为村委会挽回经济损失200万元。十年之久的遗留案件终于得到了解决,深受群众拥戴。事后,村民为表示对王律师的敬意,敲锣打鼓赠送一面锦旗,上面写着“人民律师,扶助正义”,高度评价了王律师尽职尽责、扶正压邪的高尚品德。

党员律师马国新是新乡市妇幼保健院的法律顾问。2006年元月,一位姓史的孕妇到保健院分娩,因该产妇患有“养水栓塞”这一罕见疑难病症,临床时流血不止,尽管该院聘请一流专家,采取了一切应急措施,仍未避免母子双亡的后果。事件发生后,死者亲属纠集了二百余人,围堵该院大门及医院门前的交通要道,并对医院职工进行威胁,引起了该院职工的强烈不满。由于矛盾不断激化升级,医院职工自发组织了一百余人,与死者家属进行对峙,一场群众械斗事件眼看就要发生。市委领导得悉情况,非常关切事态的发展,一再强调要妥善处理。医院领导找有关部门调处,未能妥善解决。马国新得悉情况后,感到关系重大,他首先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不顾长途出差的劳累,随即赶到现场,详细了解了该事件发生的原因和经过。其次,他让双方群众保持冷静头脑,然后以娴熟的执业技巧,分别做政治思想工作,对群众晓之以法,动之以理,他向双方宣讲械斗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谁犯罪谁负刑事责任的道理,并告戒死者亲属按法律规定的程序通过有关部门确认责任来解决纠纷,并要求死者家属派代表参加谈判。通过马律师的努力,在法律规定及政治思想工作的攻势下,双方终于派出谈判代表坐了下来,在马律师的主持下,又经过十多次的协商,终于按照法律规定达成了一致意见,圆满的解决了纠纷,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的发生,有效的排除了不安定因素,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保障了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深得新乡市委领导和医院职工的好评,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

2006年10月中旬,50名农民工面带愁容结伴来到我所寻求法律帮助。看到这些农民工期盼的目光,正在伏案办公的马国新律师立刻放下手中的案卷,热情的将他们请进律师所会议室,通过深入细致的了解,得知这批农民工因村里人多地少,大部分时间都在外边打工挣钱。经人介绍,他们认识了长期在外承包工程的赵某,该人刚承包了某乡政府的办公楼工程,正四处寻找农民工。这50名农民推荐村民荆恒寒为代表,与赵某口头商定,农民工每人每天工资为35元,施工期间,每月只领生活费,工程完工后将工资一次性结清,并保证决不拖欠工资。条件商定后,50名农民工便到了建筑工地,开始了他们打工的生涯。

50名农民工舍妻离子,吃住在建筑工地上,他们顶风冒雪,加班加点,睛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每天劳动都在十个小时以上,辛辛苦苦的干了六个多月,工程结束时经结算应再得到工资11万余元,在得知乡政府已将工程款足额付给赵某后,便立即去找赵某结算工资。不料想,包工头赵某已携领取的工程款躲藏在外地拒不露面。50名农民工得不到工资,他们每天晚上分批轮流去赵某家堵赵某,一个月过去了,始终未见到赵某的影子。接着,他们结伴去市、县建筑工程清欠办公室反映情况,由于当时过于相信赵某的口头承诺,未能与赵某签订劳务合同和其他相关书面材料,清欠办也无能为力。在告状无路、投诉无门且一筹莫展的情况下,部分农民工萌发出哄抢赵某家中物品的过激言行。

听完农民工的真情叙述后,马国新律师首先安慰农民工要相信法律、尊重事实,告诚他们不得有任何过激和违法行为。接着,马律师表示以法律援助方式帮助农民工处理好此事。经协商由农民工推荐三名代表和马国新律师一道开展工作。马律师与三名农民工代表多次来到某乡政府,向主管建设工程的副乡长说明来意并了解情况,详尽阐述了农民工的实际困难,在马律师细致耐心的说服下,乡政府有关领导深表同情,并通过各种方式,联系到在外四处躲藏的包工头赵某,并安排赵某按照约定的时间在某乡政府办公室与马律师及三名农民工代表见面。马律师用忠恳的语言向赵某宣讲了国家法律政策以及保护农民工权益不受侵害的案例,加上乡政府领导同志的有力配合和劝导,赵某低下了羞愧的头,深感对不起这批跟着自己辛苦劳动六个月的50名农民工,也被马国新律师这种心系农民工、无偿服务、义务维权的精神所深深感动,当天就将拖欠工资11万余元全部交给了马律师和三名农民工代表。当50名农民工拿到血汗钱时,紧紧地握着马国新律师的手连声说“感谢!感谢恒升律师!”。由于马国新律师的精心维权,该案例被省司法厅评为精品案例,马国新为此也获得精品案例奖。

六、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履行责任,回报社会

支持和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是律师的社会责任,我所党支部及党员律师持之以恒地积极参加,努力奉献回报社会。

1、建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站。

律师事务所与市妇联合作建立了由党员律师组成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并签订了长期服务协议。工作站成立三年来,共免费代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68起,免费金额达13.6万元。

2006年7月初,党员律师马利东得悉市妇联举办下岗女工再就业培训班,需要讲授有关法律、法规的信息后,及时地把妇联的具体要求向党支部作了汇报,党支部立刻召开会议进行布署,组织党员律师积极参与。四名党员律师根据专长进行了课题分工、认真查找资料和典型案例,精心备课。在下岗女工再就业培训班授课堂上,以活生生的案例,风趣的语言宣讲了《婚姻法》、《继承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知识,使听课的下岗女工受益匪浅。党员律师义务为下岗女工上法制课的事例,市委领导同志高度评价并批示:“涉法信访亦可发动党员照此办理。” 2007年度,被评为新乡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08年度,被评为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2、送法进监狱,为创建和谐监狱提高改造质量服务

我所党支部与河南省女子监狱联系,建立法律服务点,义务为监狱的服刑人员这一特殊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疏导、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民事诉讼,引导服刑人员化解“怨恨、矛盾”及对法律的疑惑,消除抵触情绪和思想包袱,认罪服法接受改造,有力地配合监狱的稳定和改造工作,得到了监狱领导及服刑人员的好评。

3、关爱挽救失足青少年,努力维护失足者的合法权益。

律师事务所建立了青少年维权岗,并先后在2所中学、4所小学建立了法制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维权工作点,有2名党员律师担任了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在青少年维权工作中,党员律师是骨干,每人每年至少免费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维权案件,义务为6000人次的师生们讲授了《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

失足人李凯,是牧野区某中学的一名学生,犯罪时才15岁,由于父母离异失去家庭温暖而辍学,流浪社会后被犯罪集团所利用,从而走上犯罪道路,被刑事拘留。他的远门姑父找到恒升律师事务所,呼吁律师给予挽救。该所律师王法兴询问了案情,当场答应法律援助,免费为其维权辩护,并于第二天到看守所会见了李凯本人。在会见室内,王律师一句话尚未说完,李凯已是痛哭流涕,经过耐心安慰,李凯才抽抽噎噎的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但是,他内心非常害怕,思想负担十分沉重,不知该怎么办才好,王律师对此详细的了解后,针对他的心理给予了长时间的法律咨询,安慰其正视问题,实事求是,吸取教训,重新做人。离开时,李凯像离开亲人一样又涌出了泪水,恋恋不舍的说:“你可一定再来看我啊!”从看守所出来,王律师的心情非常沉重,他怜惜未成年心理的伤害,也心痛如花季节正该在学校沐浴知识阳光的孩子,进而更加增强了他挽救失足少年的责任心。法庭上,王律师认真从李某的犯罪原因、父母责任、综合治理、社会因素等作了从轻辩护,打动了亲审法官的心,给予了从轻处罚。由于我所党支部非常重视青少年维权,2007年度,被授予“新乡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8年度,被授予“河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5、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

自2006年起,所党支部每年都要义务为红旗区小店镇敬老院提供法律服务,党员律师先后捐款数万元,了解到老人们洗澡用不上热水的具体困难,党支部动员党员律师捐资2000余元,购买了一台太阳能热水器及时送到敬老院,使老人们多年洗热水澡的愿望变成了现实。党支部组织党员两次送法到敬老院,发现该院伙房无保鲜设施和文化生活单调,即号召党员捐资3400元,购买了冰箱一部、VCD音像设备、法律光盘30盘、文化光盘30盘送至该院,2009年6月,党支部再次号召党员捐资4300元,为该院购买了电动三轮车一辆,极大的方便了老人看病与出行,得到了老人们的高度赞扬,事后,老人们写信表达了谢意,信上说:“律师送法到床前、党员送物暖人心”啊!

八、弘扬正气,匡扶正义,实现共产党员人生价值。

毛泽东同志说过“执政党的党风好坏,事关国家生死存亡。”一个国家是这样,一个单位也是如此。一个律师事务所,如果支部一班人一身正气、立党为公、关心他人、助人为乐,并能为人师表,单位的风气就会随支部的正气而正。如果支部班子软弱涣散、马马虎虎,不讲党性,一事当前,先为自己打算。那么这个单位就会一盘散沙,无所作为,势必会滋长一些不正之风。

我所党支部深知“上梁不正下梁歪”的道理,建所一开始就把“坚持原则,为人正直”作为支部领导处事的基本准则。凡符合党的利益和社会公益的事坚决支持,凡有损于党员形象的事坚决反对,出现了好人好事有人夸,不正之风有人刹的大好局面。

党员律师马国新去年6月份的一天夜里,在出租车上拣到一个皮包,打开以后,发现包内有手机一部,现金3000余元,牡丹卡一张和一些合同文件。从合同文件上得知失主是湖南某外资公司的人员,随即打电话进行联系,几经周折,终于在新乡宾馆找到了失主,将皮包物归原主。事后,失主拿出2000元酬金来所里面谢,被马国新同志婉言谢绝。党支部根据马国新同志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进行了典型引路,在全所引起了强烈反响。

小店镇王堤小学,地处偏僻,学校的教室均是上世纪70年代建造的土木结构,由于没有经费,年久失修,全部成了危房,一遇雨天屋顶渗漏,墙壁摇摇欲坠。为防止意外,学校只有放假停棵。有关部门看在眼里,痛在心上,号召社会各界关爱后代捐资助学。党员律师王法兴得知此情,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激发了他关爱后代的动力,慷慨解囊一次捐资4000元,为其他律师作出了榜样,在他的带动下,全所律师纷纷捐款,在全所形成了关爱后代、捐资助学的好风气,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作出了贡献。

卫辉市某中学有一特困教师,家有5口人,母亲患偏瘫长期卧床,父亲患精神病不能自理,爱人患精神分裂症,四岁的女儿体质极差,为了给家里的三个亲人看病,他变卖了家中所有的家具,生活极其困难。党支部得知这一情况后,决定给予捐助。在支部的号召下,党员律师马国新首先慷慨解囊,捐款1000元,其他党员每人拿出500元,律师也纷纷捐献,一天的时间党支部即收到捐款3000多元,遂派人代表恒升律师所赠给了这位教师。在捐赠仪式上,这位教师激动的说:“恒升律师助人为乐、为人师表的义举使我永生难忘,我决心为教育事业奋斗一生,当好山区的园丁。”

律师张惠东母亲早年去世,父亲多病退休,爱人下岗待业,有一女儿正准备考大学,家景非常困难。2006年5月份,新乡市律协组织律师体检身体,查出为肝癌晚期,需要住院手术治疗,但因经济困难未能住院,虽然参加了医疗保险,但看病的费用须由自己先垫。党支部了解这一情况,首先号召党员律师在本所开展“关爱帮扶”活动,帮助其治疗疾病。王法兴、马利东等党员律师带头捐资,每人捐款2200元。在他们的带动下,其他律师及行政人员纷纷解囊,你一百他二百,一周的时间共捐款8600元,交给了张惠东亲属,解决了住院交费的燃眉之急。以上事例虽然平平常常,但体现该所党支部党员弘扬正气、匡扶正义、实现人生价值的真实写照。

恒升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进而也促进了律师事务所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全体律师的共同努力下,该所连续四年被新乡市信访局、新乡市司法局评为涉法信访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新乡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评为理论研讨先进单位;2006年度,在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活动中,被评为新乡市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2006年底,被新乡市司法局、新乡市律协命名为市级优秀律师事务所;2007年6月底,被共青团新乡市委授予新乡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2007年10月,被省律协评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先进集体;2008年初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08年12月,被共青团河南省委授予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2009年3月,被新乡市司法局评为行风建设工作先进律师事务所;同年3月,被省妇联评为维护妇女儿童贡献奖先进集体。党员马利东被评为新乡市优秀党员、河南省十佳法律援助律师,党员马国新获得了河南省农民工维权精品案件奖和突出贡献奖,党员王志宏被评为新乡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党员张玉庆获得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奖。

成绩的取得,只能说明过去。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职业主体,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进程中责任重大。我所将认真贯彻上级的有关要求,努力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做法,不断加强党支部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作用,带动广大律师提升自身素质,履行服务职能,担当社会责任,为国家稳定、社会和谐、经济发展而不懈努力。

                                 

                                                                       新乡市律师协会党委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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