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加强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河南三多律师事务所所根据《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决定》及豫律党【2018】4号文件精神和市司法局有关安排,于近日召开了合伙人会议,经合伙人表决一致同意并通过了《章程修正案》,将党建内容写入合伙人协议和律所章程,以党建引领律师事务所发展。
该所修改之后的《合伙人协议》和《章程》明确了律师事务所的宗旨: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带领本所律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职责使命,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同时,经过商议,该所还在章程修正案中增加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设立党的组织、党组织参与管理决策机制、加强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等相关规定。
此次章程修改对该所的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该所会一如既往的重视党建工作对律师行业的引领作用,提升党支部的各项工作能力,实现支部、律所相互促进,共同良性发展,为新乡律师行业发展增添光彩。(河南三多律师事务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