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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司党】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

上传时间 : 2017.02.13 作者 : 来源 : 浏览数 : 2188次

中共新乡市司法局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

新司党〔2017〕12号

局属各党委,支部:

 “三会一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基本抓手。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现就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会一课”制度的内容

三会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即按时上好党课。

二、三会一课制度的相关事项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参会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半数。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3、会议内容:(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4、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会议内容、讨论意见及形成的决议或决定等,并通过公开栏向党员群众进行公示。

5、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3、会议内容:(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以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3)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总结部署工作;(4)研究如何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如何加强自身建设问题;(5)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制定加强教育管理的措施;(6)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7)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8)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支委会讨论的重要问题等。

4、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

5、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次数可以增加,或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小组长负责组织并主持会议。党小组要在会前与党支部进行沟通。

3、会议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路线、方针、政策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内容和讨论意见等。

5、其他事项: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四)党课制度

1、时间要求: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参会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半数。

3、党课内容:(1)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纯洁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4、党课要求:(1)要认真制定每季度党课计划;(2)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或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部委员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主讲人、授课内容和讨论意见等。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党支部是落实这项制度的关键,要依照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党支部书记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要认真履职,灵活安排,注重三会一课的质量,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的做法,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2、领导率先垂范,层层示范带动。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参加三会一课,是严格党的基层组织生活的关键所在。党员领导干部要妥善处理工作与参加三会一课的关系,自觉加强与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联系,积极主动、严肃认真地参加三会一课各项活动。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的,应当履行请销假手续。对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会议等重要活动,一般不得缺席。

3、健全相关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健全三会一课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会议记录制度、定期通报和公示制度、奖惩制度等相关制度,认真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局党委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保证三会一课规范运行。三会一课召开前,党支部要将会议(党课)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党员,党员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每次会议(党课)结束后,党支部要明确专人将会议(党课)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因病因事请假人数、无故缺席人数,以及因病因事请假党员名单、无故缺席党员名单上报局党委。各党支部要分类建立三会一课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每名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并将此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同时每月要将三会一课开展情况通过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向局党委报告。每名党员要坚持填写三会一课记录簿,认真记录每次参加三会一课的具体情况,及时撰写心得体会。

4、强化宣传引导,创新活动形式。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寻开展三会一课的切入点,把开展三会一课的主题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党员活动日制度,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等有机结合起来,使三会一课生动活泼、富有成效。每季度最后一周周五前,各党支部将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统计报所在党委,局政治部将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并适时进行通报,并将此作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2017年2月9日

附件: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具体操作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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