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按照新乡市律师协会统一部署,市律协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建筑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公司金融法律业务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定于2015年7月11日联合举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业务培训。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培训时间:2015年7月11日(周六)全天。
课时安排:上午8:00签到;上午8:30分开始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培训地点:河南科技学院0号教学楼一楼合教。
新乡市华兰大道(原五一路)东头,进河南科技学院老大门(新中大道华兰大道交叉口向东500米见老大门)后直走,路中间旗杆正后方高楼即0号楼,教室在0号楼一楼右侧。
坐车路线:乘坐5路,4路到达河南科技学院。
参会人员:全体律师、实习律师。
培训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律师实务。
授课老师:李宗盛(全国律协讲师团成员,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律协常务理事,民商专业委员会主任,民诉法修订全国律协建议稿专题组成员)。
报名方式:各律师事务所统计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送至szj2330192@163.com邮箱。
请各位律师、实习律师按时参加。
特此通知。
新乡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