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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学讲话 读党报 为牧野增辉”活动的通知

上传时间 : 2017.02.10 作者 : 来源 : 浏览数 : 2844次

关于转发《新乡市司法局关于转发

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学讲话 读党报 为牧野增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及党支部:

根据市委宣传部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学讲话、读党报、为牧野增辉”的活动要求,请各位律所主任及支部书记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开展好此活动,望在活动中涌现出典型的人和事及时报送信息。

新乡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7年2月9日

   

新乡市司法局关于转发

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学讲话 读党报 为牧野增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新乡市律师协会:

现将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学讲话 读党报 为牧野增辉”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开展“学讲话 读党报 为牧野增辉”活动是新形势下发挥党报党刊思想舆论主阵地的重要作用,加强基层意识形态领域建设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间营造注重理论学习、强化综合素质的良好氛围;有利于培育全体广大干部群众学讲话读党报和积极性和自觉性,在持续进行政治理论武装中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正确的舆论导向、坚定正确的工作取向。具体要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要抓好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切实把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作为落实制度建党的重要抓手,做到《新乡日报》订到县处级领导干部、机关科室,将《党的生活》、《求是》、《党课参考》、《党员文摘》、《党史博览》订到基层党委支部,确保党的最新理论能够及时传达到基层一线党员干部。各单位要对党报党刊订阅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未按规定落实的,要在2月底前完成补订工作。

二是要充分运用每周的政治理论学习、每季度的读报学习交流和“三会一课”基本平台,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报党刊的学习。认真落实好党员干部每年撰写读党报心得不少于3篇的基本学习指标,不断拓展学习载体,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占领思想阵地,坚定“四个自信”,确保政治上的清醒、行动上的自觉。

三是要抓好上级规定动作的贯彻落实。各单位要通过开设文化长廊,充分运用电子屏幕、宣传展板、门户网站、手机微信群等各种载体扎实开展系列讲话精神的宣传和学习,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市委宣传部和《新乡日报》联合举办的“我与党报”征文比赛活动,积极为《新乡日报》“学讲话 读党报 为牧野增辉”专栏投稿,在活动中不断砺炼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理论素质。

四是要强化领导,严密组织,务求实效。各单位党委书记是活动的主要负责人,政治处主任、基层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将履行好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讲话 读党报 为牧野增辉”活动的责任,注重单位特色、因地因岗位组织,将活动开展与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相结合,与落实基层党建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正在进行的纪律作风整顿相结合,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升党员干部综合素质,为司法行政工作更好服务“四个新乡”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和舆论支持。

附: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学讲话 读党报 为牧野增辉”活动的通知》(图片大小请根据需要自行调整)

 

 

局政治部

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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