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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关于对基层党建有关重点工作进行 规范提升的通知

上传时间 : 2017.08.02 作者 : 新乡市律师协会 来源 : 新乡市律师协会 浏览数 : 972次

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

 

关于对基层党建有关重点工作进行

规范提升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工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党委政治部,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组织部门:

经部领导同意,拟于8月上旬对基层党建有关重点任务进行督查。请各单位于7月底前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积极整改,全面规范提升。

1、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要指示和党中央有关精神的部署推动情况;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实施情况;基层党支部运用“三会一课”等制度开展学习教育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带头讲专题党课情况;组织党员经常查找解决问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2、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失联党员查找联系建立台账情况,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处置情况,建立防止党员失联长效机制情况。

3、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法违纪清理工作。对排查出对象建立台账、依规依纪处理情况,建立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机制情况。 

4、加强党支部建设。推行支部主题党日,开展党支部书记集中培训,落实党支部工作基本保障等情况。

5、整顿解决人才市场流动党员管理问题。各级人才市场流动党员底数及管理现状,管用有效的经验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解决措施和工作建议等。

6、执行2017年发展党员计划。贯彻实施《2017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情况;实行结构性倾斜的安排情况;加强工作指导、保证新党员质量的具体措施;《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印发基层党支部情况;对发展党员工作开展自查情况。

7、贯彻执行党费工作两个《通知》。贯彻落实《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清理收缴的党费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情况;对补交党费4个重点使用项目的安排方案;在执行党费相关政策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党员逐月交纳、按标准交纳党费情况,党费交纳账目等情况。党费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基层党委是否及时上缴党费,有留成权党委是否及时按比例上缴党费;党费支出是否符合中组部规定的党费使用范围,党费支出程序是否规范,党费账目是否规范等情况。

8、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除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要有党员领导干部参会记录。

9、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情况。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基层党委每届任期3年至5年,没有按期换届或2016年集中换届的,7月底要全部完成换届选举。

10、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到目前为止,所有农村党支部都要配齐支部书记,都要有村级组织活动阵地。正在建设活动阵地的,要通过租赁、借用等形式保证日常办公需要,建立并落实值班制度。

11、落实基层基础保障。农村“两委”干部工作报酬、办公经费、服务群众经费要按照省规定标准全部落实到位。其中村“两委”干部工作报酬要一月一发放,特殊情况不得延迟一个季度。

12、推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集中排查情况,集中组建情况,集中培训情况,重点领域推进情况,基础保障情况。

13、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对机关党务干部进行党员培训情况,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情况。

14、抓党建促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员按照“五天四夜一下午”要求驻村情况;各派出单位建立帮扶台账、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与贫困户对接、落实驻村队员补助等待遇情况;县(市、区)驻村办履行管理责任,加强对各级驻村队员日常管理情况。

 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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