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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鸣所】十年磨砺志不移 而今仗剑走天涯

上传时间 : 2017.08.07 作者 : 河南共鸣律师事务所 来源 : 河南共鸣律师事务所 浏览数 : 1169次

              一流的团队

为进一步推动破产案件管理人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破产法实施之初确定的管理人名册进行了更新。经过向社会公布申报条件、明确评审标准、严格评审程序、组成专门评审委员会评审、征求行业协会和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示初审名册、受理异议并审查等程序,河南省415家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进入《河南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成为一级或二级管理人。新版管理人名册于7月31日正式向社会公布。河南共鸣律师事务所成为辉县市唯一一家进入《河南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破产案件管理人。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法院选任的破产管理人应主要是为社会提供各种服务的独立机构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由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企业管理顾问公司等机构的人员担任破产管理人,他们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经验丰富、工作时间有保证、比较中立客观,因而更有利于协助法院及时地处理好清算事务。

 

优雅的办公环境

破产管理人作为管理、处分破产财产的法定机关,其职责是指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破产管理人独立完成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事务,但必须对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

一直以来,河南共鸣律师事务所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练内功,强素质,提高办案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在党支部建设、律师队伍素质建设、办公环境建设、管理水平建设、软实力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这次进入《河南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是水到渠成,是人民法院和社会各界对河南共鸣律师事务所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的肯定和认可,也是共鸣律师事务所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的全面展示。

 共鸣律师事务所将以此为契机,在新的平台上,在新的领域内,为依法化解产能过剩、实现市场主体有序退出积极开展工作,在保障债权公平有序受偿、完善优胜劣汰竞争机制、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调整社会产业结构、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构建诚信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也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尽到社会责任。(河南共鸣律师事务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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