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行政诉讼 强化业务技能培训
——市律协举办“《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的理解和适用”专题讲座
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美好愿景,也是现代化国家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必须完成的伟大工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于2017年11月13日通过,自2018年2月8日起实施。
为了使广大律师对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知,在代理行政诉讼以及参与办理涉诉涉访案件中,能够正确选择和适用行政法律规范。新乡市律师协会诚邀河南师范大学副教授袁勇于4月21日上午8:30在市司法局七楼报告厅举办了专题讲座,市律协行政与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委员会的全体委员以及擅长行政业务、热衷行政业务、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近200人在现场聆听了讲座。
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市律协秘书长王世勇同志以及市律协副会长岳彦、行委会主任岳碧云出席活动现场,此次讲座由市律协行政及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委员会承办,文体宣传与对外公益工作委员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教育培训和对外联络工作委员会委员联合协办。
袁教授结合自身常年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教学经验,详细阐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立法目的及意义,并对重点法条进行全方位析理和解读,特别是对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权、诉讼参与人以及庭审举证质证、送达等内容的分析细致入微、说理力透纸背,讲座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理论性高、实用性强,赢得了在场听众的一致好评。
新乡市律师协会由衷以来注重律师的业务学习,并经常举办关于新法修改的讲座及研讨会,重点强化律师的专项执业技能以及兼顾其他综合素质,将律师打造成“一专多能”的政治强、素质高、靠得住的法律服务人才,为政府的依法行政保驾护航,同时也能更好地推进行政救济权的顺利实现。(新乡市律师协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