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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上传时间 : 2018.04.23 作者 : 来源 : 浏览数 : 2158次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新乡市首次律师检察官联席座谈会全记录


2018422日上午,新乡市首次律师检察官联席座谈会在小店温泉会议中心举行。新乡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卫红,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布孝军,新乡市律师协会会长张献忠,新乡市司法局律师公证指导科科长王世勇,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主任许波、控申处处长陈富贵,新乡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王文立、牛红江,新乡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副秘书长,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主任,担任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以及两级检察机关控申、案管部门部分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任常明同志主持。

会议首先由新乡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卫红讲话。刘卫红同志强调本次会议具有重要意义,是构建新时代新型健康良性互动的律检关系的一次有意义的探索,是贯彻落实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具体举措。刘卫红同志指出,这次座谈会在新乡市是第一次,在河南省以及全国都走在了前列,必将极大地促进我市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刘卫红同志还介绍了全市律师行业的执业现状,向全市律师提出了建立健全律师工作平台和公检法司沟通联络机制,加强思想建设,尊重司法人员,依法履行律师职责,构建新型诉辩关系等意见和要求。

会议第二项由新乡市律师协会会长张献忠发言。张献忠指出,第一,正视我市律师行业的整体现状,要认识到我们律师队伍中有大量的青年律师,我们要尊重他们的工作,保障他们的执业权利,我们需要整个司法系统的推动和助力;第二,我市司法环境的现状较好,近十年来新乡律师工作在全省始终排在前列,与新乡市司法环境有着重大关系,十八大以来,两高三部委的指导文件出台以来,新乡检察机关主动对律师进行维权,尤其是去年表现得尤为突出和明显,全市律师要共同维护新乡市良好的司法环境。

会议第三项是由新乡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布孝军同志讲话。布孝军同志明确指出,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联席会、座谈会加强我们检律两家沟通和联系,征求大家意见,探索工作方法,建立一套科学有效、互相促进的一种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从而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提高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和业务水平,加强对检察干警办案、纪律、作风等的监督,从而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和社会利益。布孝军同志强调,一是为什么要加强检律双方的联系和沟通的问题,律师与检察机关的关系应当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律师在参与化解信访案件中,作为中立方,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律师是检察机关最好的一面镜子,律师的监督是最有效的最有力的。但是目前并没有一个专门的部门和律师对接,检察机关和律师行业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的规定政策缺乏沟通和了解。二是如何建立新型的检律关系问题,首先是要强化三种保障机制,第一种是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要保障律师的知情权、阅卷权、申请调取证据权、发表意见权、人身安全权;第二种是强化律师意见重视保障机制,去年新乡市出现四起无罪判决案件,反映出检察机关对律师意见听取不到位;第三种是强化律师参与案件的保障机制,建设律师接待窗口,成立律师接待室,建成我们的“律师之家”。其次是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联系机制。要定期召开联席会座谈会,是各业务部门都要加强对律师沟通和交流,要建立律师意见的快速受理分流处理反馈机制。布孝军同志透漏,我市检察院正在开发“绿彩虹”网络平台,专门用于律师和检察机关沟通,两个月内有望启用,“绿”是绿色通道,也是律师的“律”字的谐音;“彩虹”是一座美丽的桥梁,把律师和检察机关联络在一起。市院是一级平台,区县院是二级平台,律师的申请和对案件的各类意见,违法违纪的投诉都可以直接发到平台上。通过APP软件,可以下载到******和电脑上,供律师专用。所有内容和程序都在里面,包括检察机关各个部门的联系方式,类似于“检察通”,非常方便,其中实行“一案一评查”制度,要求每个案件都有律师的监督。最后,布孝军同志提出,律师队伍是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支重要力量,和公检法一样都承担着同样神圣的使命和任务,我们只是分工不同而已,所以应该得到充分的重视和尊重,对律师尊重的程度直接体现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程度。检律之间要彼此互相尊重,平等相待,互相支持,互相补充,相互监督,通过加强联系,构建一种符合当前形势需要符合法治精神的新型检律关系,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而共同奋斗。

会议的第四项,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主任许波介绍案管中心的相关业务。许波同志首先明确阐述了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案件受理、分流;案件流程******;案件文书监督管理;接待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涉案财物监督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案件统计管理;检察业务考评。然后具体阐述了接待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工作内容,共八项:一是接收并及时移送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提交的书面材料;二是及时登记辩护人信息,通知移交相关办案部门;三是查验律师或其他辩护人的相关委托手续;四是接受并移交辩护人提出的申请调取无罪罪轻的申请材料;五是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申请收集调取证据的材料移交公诉部门;六是对辩护人提出申请提出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的及时安排或移交;七是对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查询案件办理情况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检务公开的信息;八案件审查起诉后保障辩护人阅卷权,设置专门的阅卷场所,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会议第五项,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处长陈富贵介绍控申处的相关业务。陈富贵同志首先介绍了控申部门的主要职责,指出保障律师的合法执业权利就是控申部门的主责主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如果有公安机关、法院侵害诉讼权利的现象和行为,都可以向控申处及时反映。


会议最后,全体与会人员分成了三组,分组座谈讨论。在座谈中,大家畅所欲言,对于布孝军等检察机关的领导同志的讲话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对今后的检律关系的发展献言献策,提出了真诚务实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会议是律师与检察官就检律关系的合作发展的首次座谈,这次会议的成功召开对新乡律师事业的发展,对维护保障律师合法的执业权利都具有突出的进步和非凡的意义!(新乡律协维权工作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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