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队伍建设,选拔培养青年律师领军人才,根据省律协关于“河南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人才训练营”活动通知要求。拟推荐一批政治坚定、善于沟通、业务过关的青年律师参加培训,从而推动我市青年律师工作的开展。相关事宜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具有较强的社会和行业责任感,热衷律师行业发展,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律协活动;
3.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执业期间未受到行政与行业处分;
4.勤勉敬业,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取得了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5.出生日期为1979年1月1日之后,并且在各地律师协会有任职或担任所在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合伙人等。
二、报名方式
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采取律师自愿报名,市律协审核上报或由市律协组织选拔的报名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8月9日前,律所组织律师报名或选拔工作;
第二阶段:报名材料由律协统一审核、把关,确定推荐人选;
第三阶段:省律协对各地律协的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复核,确定最终参加训练营活动的律师。
三、报名材料
1.《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表》(附件1);
2.拟参训青年律师填写学员档案(附件2)并附电子版彩色证件照片;
3.报名材料填写完成后,于2018年8月10日12时前发邮件至邮箱xxssfj019@163.com。
4.现场报到时需提交学员纸质版档案(附件2)。
四、其他事宜
1.名单确定后不得私自换人代替参训;
2.训练营期间未经允许不得离开训练基地;
3.训练营期间请严格遵守考勤纪律,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请遵照训练营请假程序执行;
4.严格遵守训练营学员手册其他纪律要求;
5.培训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另行通知。
填报说明
填报人要按照本说明如实认真填写,各地律师协会要对填写内容认真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报省律协一份,各地律师协会留存一份。
1.“民族”要写全称。如:“汉族”、“回族”,不能简称“汉”“回”等。
2.“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民主党派”、“无党派”、“群众”,民主党派要填写规范简称。
3.“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年月日。
4.“起始执业年月”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时间。
5.“学历学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在国内外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或学位。党校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级党校”。
6.“个人简历”从高中以后填起,要连续填写,不能间断。
7.“担任律师协会职务”按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长、监事等职务填写,无职务可不填写。“担任律师事务所职务”按律师事务所全称和主任、副主任、合伙人或执业律师填写。
8.填写登记表同时需提供免冠蓝底正装彩色电子版2寸照片,照片为jpg格式。为保证显示效果,每张照片的数据量不小于100kb。
9.《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学员档案》填写完毕后,学员所在律师事务所需在“所在律师事务所评价”处填写评价意见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所属律师协会审核后在“所在律师协会评价”处填写评价意见并加盖省级律师协会公章。
附件2
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
学员档案
所在律协:
所在单位:
姓 名:
河南省律师协会
2018年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