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新乡市环境保护局于今年五月率先决定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并开展遴选工作。应新乡市环境保护局要求,新乡市法制办向该局推荐五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备选单位。经约谈五家律所主任,在对各家律所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业绩表现、所获荣誉等基本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审慎对比后,新乡市环保局留选河南宇华大众律师事务所等两家律所入围竞聘。通过让两家律所分别代理一起环境处罚行政案件的方式,在对两家律所工作态度、业务能力、法庭表现、协调能力等进行比较并经局长办公会集体评议后,该局最终决定聘任河南宇华大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
2014年7月14日上午,新乡市环保局举行聘请法律顾问仪式,局长胡建森、常务局长张广武及法制、宣传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和河南宇华大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席顺国、执行主任赵敬林及多名资深律师参加。胡建森局长和席顺国主任分别代表各自单位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上签字,新乡市环保局局长胡建森向担任法律顾问的席顺国律师颁发了聘书。
据了解,自市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出台后,行政机关通过择优推荐、有序竞争,集体评议的方式聘请法律顾问还是创新。河南宇华大众律师事务所将以此次成功竞聘为契机,不断强化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专业化服务的综合能力,积极探索和创新法律服务的方式方法,努力为法治政府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