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村(居)法律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更好的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协助基层依法治理中的职能作用。2月11日,河南牧野律师事务所、河南滳康律师事务所会同牧野区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召开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推进会议。
牧野区司法局副局长封丙军、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袁梦薇,牧野区和平路办事处副主任唐乐、司法所所长张世超,荣校路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刘贝、司法所所长路素云,牧野镇党委副书记曹新蕾、司法所所长录荣敏等出席。牧野所主任刘庆德、党支部书记申长江、律所管委会主任王孟祥、副主任张之寒、娄新延等参加。
会议伊始,刘庆德主任首先就牧野、滳康律所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对律师开展村(居)法律服务工作运行状况进行了详细阐述。
牧野区司法局有关领导对牧野、滳康律所的有关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对今后工作开展提出新的要求,希望再创佳绩。
各乡镇办有关领导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分别介绍了社情民情及司法所当前的主要工作,并希望与律所保持更加紧密的沟通,建立更加稳固的协作,共同建设法治基层。
双方各位领导就深入持续有效地开展基层法治工作和进一步拓展律师法律服务新局面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最后,申长江书记代表牧野、滳康律所,对牧野区司法局、各乡镇办有关领导的肯定与支持表示感谢,表示必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听取相关部门的建议,全面了解当地的法律需求,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为乡村振兴战略和牧野法治建设贡献力量!来源:河南牧野律师事务所、河南滳康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