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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立(河南联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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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立 男,河南联盟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1961年2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6年首次执业。现任河南省律师协会理事、河南省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惩戒委员会副主任,维权工作委员会委员、新乡市律师协会会长,新乡法学会常务理事,新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荣获“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河南省十优律师”、 “人民满意的优秀党员律师”、“最佳诚信执业律师”、“律师宣传、理论调研先进个人”、“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先进个人”,并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9年6月被评为“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负责:律协全面工作
主管:惩戒工作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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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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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根(河南师大方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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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根 男,河南师大方正律师事务所律师;1965年3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1987年首次执业。现任省律师协会理事、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河南省法学会会员、省法学会刑事法学会常务理事;新乡市律师协会会长,新乡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新乡市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新乡市仲裁员。曾被评为河南省最佳诚信律师、新乡市“最佳诚信执业律师”。
主管:维权工作委员会 、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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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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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红江(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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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红江 男,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1963年3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首次执业。现任省政法委政法工作监督员,河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河南省法学会理事、律师分会常务理事,河南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宣传工作委员会委员,新乡市律师协会轮值会长,新乡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新乡市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新乡市仲裁委仲裁员,河南省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2005年被授予新乡市“最佳诚信执业律师”称号,2006年获得河南省“优秀律师”称号,2008年被评为省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
主管:宣传、教育和对外联络工作委员会、 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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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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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利东(河南恒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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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利东 男,河南恒升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1958年12月出生,回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首次执业,现任河南省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及公益工作委员会执行委员,新乡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93年-2003年多次被评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律师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03年被市司法局评为 “最佳诚信律师”,2005年被评为“司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2006年被评为“律师业务理论研讨先进个人”,2007年被省委信访局、司法厅授予“全省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河南省法律援助十佳律师”荣誉称号,2008年被新乡市律师协会评为“社会公益活动先进个人”。2009年6月被评为“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主管:法援与公益活动工作委员会、建筑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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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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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顺国(河南宇华大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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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顺国 男,45岁,河南宇华大众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新乡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新乡市卫滨区第七届政协委员,新乡法学会常务理事,新乡市十佳律师,河南省优秀律师,新乡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新乡市青少年维权监督员,新乡仲裁委员会高级仲裁员。一九八四年七月从事律师工作至今。
一九九三年七月,作为发起人创办新乡市首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一九九九年十月引领大众人荣获新乡市首家省级文明律师所,二00四年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二000年与大众人一起荣立集体三等功。执业二十余年来,先后担任新乡市人民政府、新钢集团、亚洲啤酒有限公司、新乡市金融体改办等二十余家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受聘单位的重大决策和制定政策提供多项法律意见、建议。 近年来,努力钻研业务,精心打造理论功底,在《河南法制报》、《法制与社会》、《管理观察》等国家级、省市级报刊上发表论文数十篇,出版专著一本,并多次主持参与省、市级视台、广播电台法律栏目。历年中,曾办理了引起省、市领导关注和媒体密集报道的杜广伦拐卖人口集团案,李东杀人焚尸案,黄克枪杀民警等大要案,代理了辉县市,新乡县辖区群众状告政府拆迁集团案,成功的化解了拆迁户与当地政府的对抗,维护了被拆迁人的既得利益。在新乡市酒精厂、新钢集团等多家大型企业的破产改制中,出色发挥律师中介人身份和谙熟法律的优势,为企业的成功改制搭建了有序的法律平台。
主管: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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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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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有(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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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家有 男,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1962年11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首次执业。现任河南省律师协会理事,省律师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新乡市律师协会会长,新乡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新乡市消协常务理事,新乡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河南省第二监狱社会监督员,新乡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00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2007年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律师,2008年被评为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新乡市“最佳诚信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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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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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洪涛(河南宇华大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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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洪涛 律师,执业经历27年,历任新乡市律师协会第一、第二届副会长、第三届名誉会长;市律师协会行政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省律协涉外专业委员会委员;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市仲裁委员会委员;河南宇华大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支部书记、副主任等职务。
冯洪涛律师理论知识丰富、实践经验精熟,擅长疑难、大型、有影响力案件的代理工作,长期担任数家行政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法律顾问职务。近年来,重点着力于国企改制和企业破产领域业务。自2005年以来,先后参与新乡卷烟厂、河南新乡中州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新乡市综合建筑材料厂、新乡市染织厂、新乡内燃机厂、新乡市煤灰切块厂、新乡市环宇水泥厂、新乡水泵厂、新乡市第一水泵厂、新乡市保温瓶厂、新乡市保温瓶附件厂、河南省新乡万通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电器厂一厂等单位的破产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圆满完成破产清算工作。施行破产管理人后,担任中国农业银行新乡市分行劳动服务公司、新乡市鹏程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管理人,圆满完成破产清算工作,受到社会的认可。同时参与新乡市房管局汽车队改制工作,为改制提供法律政策依据,使之顺利完成改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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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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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萍,女,汉族;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6月毕业于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2002年毕业于河南大学法律专业;2002年河南大学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双本科学历;1993年考取全国律师执业资格。
在新乡市司法局工作期间,先后任科员、副科长、科长等职务。2008年任新乡市司法局律师科科长;2009年7月 2002年注册公职律师。曾先后获得省、市“新长征突击手”、“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喜爱法律工作,平时注重理论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积极为社会稳定、政府民生工程和社会援助对象提供义务的法律服务,并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不断提高自己,丰富自己。现任北京“太阳村”慈善基金会新乡区法律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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