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成立于2003年,原系新乡市司法局直属所。2007年改为个人所,现隶属于新乡市牧野区司法局。
本所依照相关法律和行规,坚持“三个至上”“四个维护”,追求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服务于民众。
本所把“业务精、思路新”作为“精新”所的创所之魂,把以人为本、以诚信为主所之基。要求全所人员会单打独斗,又善团结合作,以精湛的业务技能和创新的工作而维立足本地,面面全日,放眼世界为社会各界提供广泛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本所视“人脉”为效率,为效益以良好的人际关系保障了案件的及时妥善处理,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我所将 一如既往, 忠实于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进一步 解放思想,锐意进取 !与时俱进,登高望远,扬长避短,在强所林立中,挺进傲立,展示律师风采,彰显律师形象,无愧于时代历史,人民赋予的责任和使命!
我所全所人员一直坚信:大家齐心协力,精新所得明天会更好!律师业的明天会更灿烂!
律师姓名 通讯方式
闫旺昌 13837388773 15517325518
王宜孝 13782525740
左晓琳 13233815281 2718123
程爱国 15237349018
孙 玲 18937303263
刘启建 13781985622
高东升 13949642592
皮 立 13007663768